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6-01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金洪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金洪国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金洪国先生已取得相关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4-8256825
电子邮箱:lpxd@lpxdgf.cn
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九龙镇长家湾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金洪国先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2 月 28 日
附件: 金洪国先生个人简历
金洪国,男,出生于 1985 年 4 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2010 年 7 月至 2026 年 2 月在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其中:
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证券事务代表;2014 年 2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洪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洪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