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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8-3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9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

时间。

    3、召开地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杨建兴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名,

代表公司股份149,459,9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2159%。其中,中小投资者

(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6,600股,占公

司股本总数的0.011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兴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9,423,35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204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6,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13%。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49,450,05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92%。

    2、《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49,450,05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92%。

    3、《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49,450,05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92%。

    4、《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49,450,05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92%。

    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149,436,25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13,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弃权9,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92%。

    6、《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49,450,05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9,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92%。

    7、《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含超额部分追认)以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1、公司《关于与罗平县锌电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含超

额部分追认)以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罗平县锌电公司、杨建兴先生、喻永贤先生所持有的88,610,650股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同意60,839,4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92%。

    7.2 、《关于与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以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杨建兴先生所持有的7,125股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同意149,442,9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9,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92%。

    7.3、公司《关于与永善金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含超额部分追认)以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49,450,05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92%。

    8、《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49,450,05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92%。

   9、《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同意149,450,05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9,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9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