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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图: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6

广东鸿图: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0-26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0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鸿
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17 年 3 月 1 日,为进一步完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及国资管理部门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7 年 4 月 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
东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的批复》(粤科函规财字【2017】454 号),广东省科技厅原则同

  4、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制定<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对标企业名单、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完成了本计划的首期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16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32,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1.62 元/股,个人出资比
例为 50%,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17 年 6 月 21 日。

  7、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为 15.36 元/股,将授予数量调整为 361,5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确认。

  9、2018 年 7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本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1,500 股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18 年 7 月 10
日。

  10、2018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 1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7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股份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本计划中有 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中首次授予 7 人、预留授予 2
人),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二章规定,激励对象已经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离职,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彻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取消授予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后注销。因此,公司需对该 9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91,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锁定期内各年度本公司净利润及归属      锁定期内(2017-2018 年度)本公司经审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计净利润分别为 29134.15 万元、33654.01 万
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的净利润分别为 26505.61 万元、30723.73 万
                                      元,均不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4-2016 年)的平均水平(13431.92 万元),
                                      满足该项解锁条件。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①本公司 2018 年度实现每股收益为 0.63 元,
  2018 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69,且不得低  因公司在该年度内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
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主营业务收  案*,同口径调整后的每股收益为 0.945 元,
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5.70%;相比  对比同行业对标企业处于 80 分位值,该项指


2015 年,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标满足解锁条件;②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
且不得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营业收入比例为 96.96%,该项指标满足解锁
                                      条件;③相比 2015 年,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为 161.52%,对比同行业对标企业处于 60 分
                                      位值,净利润增长率的同行业分位值指标未
                                      达解锁条件。

(注:*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354,717,9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息 2 元(含税),同时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18 的业绩考核未满足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解锁期所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该解锁期对应的 1,024,000 股限制性股票不能申请解锁且需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3)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一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解锁期对应的公司层面解锁条件及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解锁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解锁期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解锁条件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2019 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71,    本公司 2019 年度实现每股收益
且不得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主营业务收  为 0.05 元;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
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5.70%;相比 2015 年, 业收入比例为 98.41%;相比 2015 年,
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且不得低于同行  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78.56%。

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未达该项解锁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19 年的业绩考核未满足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解锁期所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相关
解锁期对应的 1,184,500 股(其中 14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 1,024,000 股,26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 160,500 股)限制性股票不能申请解锁且需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股份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限售股。

  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2,30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合计 91,500 股(其中 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 51,000 股,2 名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获授 40,500 股),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解锁期、第二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一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08,500 股(其中 14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 2,048,000 股,26 名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获授 160,500 股)。

  3、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上述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包括 15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8 名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其中: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 7.07 元/股,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 7.68 元/股。相关回购价格的确定依据如下:

  (1)公司向上述 15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1.62 元/股,个人出资比例为 50%(即 10.81 元/股)。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规定的回购注销的原则,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
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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