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5-010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河南省松光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51%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收购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2025 年 3 月 26 日,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公司”)与河
南省松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或“松光管理中心”)签订《关于河南省松光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河南省松光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松光民爆”)51%股份。根据公司聘请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标的公司 100%股份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61,985.68 万元,即51%的股份的交易对价为 31,612.6968 万元。交易完成后,松光民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性质概述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专题会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董事长专题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已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备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 河南省松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住址 河南省荥阳市乔楼镇陈沟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志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82MACXYBYC93
成立日期 2023 年 9 月 19 日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东情况 松光管理中心由 32 名合伙人出资设立,王志贵出资份额为
25%,且为唯一普通合伙人并执行事务。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对方松光管理中心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交易对方失信被执行情况说明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松光管理中心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购买松光民爆 51%股份。
(一)标的公司概况
名称 河南省松光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 股份公司
住址 河南省荥阳市乔楼镇
注册资本 333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保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752291795G
成立日期 2000 年 5 月
经营范围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
(二)股权结构
经调查,标的公司现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河南省松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445.63 73.4425%
中国黄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524.47 15.75%
王志贵 301.56 9.056%
李红梅 14.65 0.4400%
胡平山 10.72 0.3222%
张中俭 10.72 0.3222%
郭松杰 9.44 0.2837%
楚铁章 7.76 0.2332%
赵宗仁 5.00 0.1502%
合计 3,330 100%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1,698.30 51.00%
河南省松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747.34 22.44%
中国黄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524.47 15.75%
王志贵 301.56 9.056%
李红梅 14.65 0.4400%
胡平山 10.72 0.3222%
张中俭 10.72 0.3222%
郭松杰 9.44 0.2837%
楚铁章 7.76 0.2332%
赵宗仁 5.00 0.1502%
合计 3,330 100%
(三)主营业务情况
松光民爆主营工业炸药生产、销售业务,主导产品有胶状乳化炸药、粉状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改性铵油炸药,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河南省,并积极拓展省市市场。截至本公告日,松光民爆已取得工信部核定工业炸药生产许可能力 5.6 万吨/年。经工信部安全司批复同意,将松光民爆产能进行调整,获得混装炸药产能奖励 4000吨,新许可证颁发后生效后产能调整为 6.0 万吨。
(四)主要财务指标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9,604.63 34,930.07
负债总额 10,057.16 19,123.06
净资产 19,547.47 15,807.01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15,738.76 15,807.01
应收款项总额 4,063.13 1,589.59
重大或有事项涉及 0 0
的总额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营业收入 10,850.16 21,807.10
营业利润 3,619.41 3,911.59
归母净利润 -151.98 2,945.88
备注:1.2024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为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现场混装炸药产能比例不低于 35%的政策要求,标的公司拆除所属子公司改性铵油炸药生产线,支付小股东相应补偿款 3,000 万元,该款项为非经常性损益。
2.2024年1-12月,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8,248.57万元,净资产23,026.49
万元,营业收入 25,884.96 万元,营业利润 6,597.05 万元,归母净利润 4,734.38 万
元,经营活动现金流 2,749.20 万元。
(五)标的公司权属情况
1.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股份公司,没有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其公司章程需要清算、注销、终止的情形。
2.标的公司股份历史沿革清晰,河南省松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依法持有标的公司 73.44%的股份,拟交易的 51%股份没有股权质押、冻结等股东权益受限的情形,没有权属争议,可以依法转让。
3.标的公司(含所属企业)的资产权属清晰,土地使用权均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没有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可依法用于经营活动。
4.标的公司(含所属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重大违法行为及重大处罚。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松光民爆辉县分公司(以下简称辉县分公司)。辉县分公司因产能不符合行业政策要求,自 2021 年 2 月起已处于停产状态,因辉县分公司实质性重组发生分歧,春江集团起诉解除辉县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辉县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自 2022 年 7 月解除,确认辉县分公司资产归春江集团所有。鉴于此,松光
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