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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5-59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含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资管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8.306 亿元(含本数,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于 2025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306 亿元(含本数,含已使用额度 3.306 亿元,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其中公司子公司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的设立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证券投资额度。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8.306 亿元(含本数,含已使用额度 3.306 亿元,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其中: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证券投资已投入人民币 3.306 亿元;公司下属公司紫金科技拟以自有资金 15 亿元投资设立子公司张家港市鼎瑞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鼎瑞投资”,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核定为准)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3、投资方式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含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资管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含下属公司)合法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鼎瑞投资或各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拟设立的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张家港市鼎瑞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

  4、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5、出资人及出资方式:紫金科技以自有货币资金进行投资;

  6、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项目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
  上述各项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证券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306 亿元(含本数,含已使用额度 3.306 亿元,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外围环境影响较大,亦受到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流动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
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公司将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2)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风险。

  (3)公司及下属公司将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决策权限、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及管理以防范操作风险,切实执行有关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跟踪证券投资的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证券投资业务的监督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证券投资开展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并向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6)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设立子公司适度开展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丰富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证券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国泰: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