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9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五)、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865,018,1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06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782,933,3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84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82,084,8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25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23人,代表股份153,298,9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5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
东15人,代表股份82,084,8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258%。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848,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129,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5%;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848,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129,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5%;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3、《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江苏国泰国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848,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129,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5%;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848,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129,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5%;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5、《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6,957,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61%;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27,891,2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238,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6955%;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5%;弃权27,891,2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940%。
6、《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848,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129,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5%;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王晓斌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528,985,47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336,032,724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863,3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6%;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129,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5%;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411,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6%;反对2,607,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607,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亿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张子燕、张斌、沈卫彬、王晓斌、金志江、王建华、赵寒立、朱宇峰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706,251,752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58,766,442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597,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3%;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695,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5%;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亿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张子燕、张斌、沈卫彬、王晓斌、金志江、王建华、赵寒立、朱宇峰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706,251,752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58,766,442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589,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4%;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688,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2%;反对17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股份或股份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亿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张子燕、张斌、沈卫彬、王晓斌、金志江、王建华、赵寒立、朱宇峰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706,251,752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58,766,442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597,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3%;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695,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5%;反对169,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国泰华博为香港嘉扬取得银行贸易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841,0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5%;反对177,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5%;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