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 1106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
际出席董事 6 人,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李维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王靖宇先生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依法正常开展,公司决定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安明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安明亮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载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刊载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刊载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刊载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该制度刊载于 2024年 1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管理与相关信息披露,确保公司聘用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
事 务 所 选 聘 制 度 》, 该 制 度 刊 载 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 议 通 知 详 见 2024 年 1 月 23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安明亮,男,1978 年 4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曾任镇江新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镇江新区丁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镇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镇江新区公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瀚瑞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安明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安明亮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