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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黑猫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
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即将办理前述已满足解锁条件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
条件已达成,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21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9.60 万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4%。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3、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收到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
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景国资发[2020]47 号),原则同意黑猫股份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20 年 7 月 30 日至 2020 年 8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网站、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
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2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实意见。

    8、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

性股票第一个解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0%
  除限售期    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

性股票第二个解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0%
  除限售期    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

性股票第三个解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0%
  除限售期    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上市日为 2020 年 11 月 13 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 体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件。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售条件。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年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  公
 于6.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以  司
 2017-2019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  净
 增长率不低于1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  资
 值水平;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产
 重不低于90%。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
 励
 对
 象
 个
 人

                                  个人

      考核评价      考核结果  解除

                                  限售    名

                                  比例    激

 公      A            优秀    100%

 司                                        励

 《                      良好            对

          B                      100%  象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
 公司内部发C布的针对激励对象合的格考核办法80分% 年  中
 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  ,
 考评结果,D原则上绩效评价不结合果格划分为优0秀、  人
 良 激好 励、 对合象格 上、 一不 年合 度格 考四 核个 达档 标次 后。 才考 具核备评 限价 制表 性适 股  因
 用 票于 当考 年核度本 的计解划除涉限及售的资所格以,激个励人对当象年。实际解除  个

                                          人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
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对标公司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6)。

    2、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将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2.2506669 元/股。此外,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1 人因工作调动后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14.40 万股,回购价格为 2.2506669元/股+2.2506669 元/股*1.50%/365*实际持股天数;1 人因个人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24.00 万股,回购价格为 2.2506669 元/股。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合计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中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8.40 万股,其中:14.40 万股的回购价格为 2.2506669元/股+2.2506669 元/股 *1.50%/365*实际持股天数, 24.00 万股的回购价格为2.2506669 元/股。

    除此上述调整之外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本次共有 121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9.60 万股(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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