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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9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00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周美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周美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周美珍                    6,004,100                      0.4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因离婚财产分割、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份完
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即 2026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501,025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1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说明

  周美珍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股东周美珍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周美珍女士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股东周美珍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周美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