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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工:关于签订广州发展天津西青区750MW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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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广州发展天津西青区 750MW 风力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在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或合同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2.重大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3.重大不确定性:恶劣气候、不可抗力等因素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广州发展天津西青区750MW 风力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中标的公告》,上述工程施工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源天”,联合体成员方)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
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组成联合体,与天津西青穗发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在广东省广州市签订《广州发展天津西青区750MW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该项目位于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杨柳青、辛口、张家窝及精武
镇,拟安装 120 台单机容量 6.25MW 风电机组,装机规模为 750MW,
新建 2 座 220kV 升压站。

    (一)交易对手方:天津西青穗发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二)合同类型:EPC 总承包工程合同。

    (三)合同标的:广州发展天津西青区 750MW 风力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

    (四)合同期限(工期):18 个月。

    (五)合同金额:4,893,417,023.66 元,其中广东源天承担
的工程任务金额为 1,845,896,213.13 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西青穗发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赵磊。

    3.注册资本:111,000 万元。

    4.主营业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合同能源管理;休闲观光活动;智能农业管理;中草药种植;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等。

    5.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楼 914
室。

    (二)公司与该项目业主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该项目业主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四)该业主成立于 2023 年 4 月,2023 年 4 月至今,公司
未与该业主发生类似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权利义务:

    1.发包人(天津西青穗发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组织风机机组、塔筒、箱变、主变设备的招标工作;提供第一次整体启动和进行完工测试的操作人员等。

    2.承包人(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完成项目总承包各项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涉及项目的各方协调工作、合规性手续办理及批复、勘察设计、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方案的临时用地、项目征租地、坑塘、林地、地表附着物的清理赔偿以及手续办理,风电场工程施工、220kV 外线工程、对侧间隔改造、梨双公路运输道路修复和拓宽项目、物资采购、调试、培训、施工协调、后期服务、并网发电、质监验收以及并网协议办理等。

    (二)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安装 120 台单机容量 6.25MW
风电机组,装机规模为 750MW,新建 2 座 220kV 升压站。

    (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项目总工期 18 个月,计划于
2024 年 8 月实质性开工,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首批风机
机组并网发电;计划于 2025 年 10 月实现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

    (四)合同金额:4,893,417,023.66 元,其中广东源天承担
的工程任务金额为 1,845,896,213.13 元。

    (五)定价依据: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六)合同工期:18 个月。

    (七)结算方式: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及取得的成果按月支付。
    (八)主要违约责任:

    1.发包人(天津西青穗发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原因造成工程施工无法进行的,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违约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广东源天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该合同履行对广东源天、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两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广东源天业务的独立性,广东源天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是 EPC 总承包工程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
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广州发展天津西青区 750MW 风力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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