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ST 得润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得润,证券代码:002055)
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分别为 2026 年 1 月 6 日、2026 年 1 月 7 日、2026 年 1 月 8 日)日收盘
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
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2025-090),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
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25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深圳证监局就上述事项的最终决定,最终处罚结果以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具
体内容请参阅相关公告披露信息;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相关事项说明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