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5),其中董事苏进先生、副总裁宋盛林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分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 股、13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6%、0.03%。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苏进先生、副总裁宋盛林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
苏进 集中竞价交易 股权激励股份 2020 年 6 月 4 日 15.22 300,000 0.06
宋盛林 集中竞价交易 股权激励股份 2020 年 6 月 4 日 15.38 130,000 0.03
合计 - - - - 430,000 0.0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7,632,016 3.68% 17,332,016 3.61%
苏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00 0.06%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332,016 3.61% 17,332,016 3.61%
合计持有股份 520,000 0.11% 390,000 0.08%
宋盛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000 0.03%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0,000 0.08% 390,000 0.0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苏进先生、宋盛林先生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苏进先生、宋盛林先生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苏进先生、宋盛林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预披露的相关减持计划尚未完全实施完毕,公司将
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苏进先生、宋盛林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