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6-00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连荣投资”)持有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4,105,7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6%(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3672%),昌连荣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系昌连荣投资减持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5-061)。
公司股东昌连荣投资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1
月 9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8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14,463,463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
公司于近日收到昌连荣投资函告,获悉昌连荣投资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00,1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昌连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4,105,7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6%(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3672%),昌连荣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里居委会建丰路7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1月14日
昌连荣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2026年1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1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
昌连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4,105,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权益变动过程 4.999986%(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5.003672%),昌连荣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
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德美化工 股票代码 002054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A股 300,100 0.062247%
合计 300,100 0.06224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405,807 5.062233% 24,105,707 4.9999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405,807 5.062233% 24,105,707 4.99998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公司总股本为482,115,452股,剔除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为481,760,297股。按照剔除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计算,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比例分别是5.065965%、5.00367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是 否□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计划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2025-061)。公司股东昌连荣投资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9日起至2026年4月8日)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463,463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即合
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昌连荣投资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是□ 否
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以上计算结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昌连荣投资减持股份所致,相关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昌连荣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背昌连荣投资此前做出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昌连荣投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后,昌连荣投资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昌连荣投资已按
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昌连荣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昌连荣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