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3月
21日下午 13:00起复牌。
本公告所载2013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013年(1-12月) 2012年(1-12月) 修正后与上年同
项目 期的增减变动幅
修正前 修正后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度(%)
1,956,087,078.3
营业总收入 1,956,087,078.322,106,437,528.04 2,106,437,528.04 -7.14%
2
营业利润 26,868,418.87 17,031,273.40 100,043,446.34 100,043,446.34 -82.98%
利润总额 90,984,636.45 45,313,276.01 151,992,089.39 126,863,107.71 -64.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9,886,483.52 34,156,536.18 193,234,130.26 134,699,896.08 -74.64%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2 0.05 0.28 0.20 -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5.87% 2.71% 15.79% 11.28% -8.57%
率
2013年末 修正后与本报告
2012年末
期初的增减变动
修正前 修正后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幅度(%)
3,350,862,846.1
总资产 3,307,656,278.373,187,667,393.00 3,154,262,140.50 4.86%
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367,514,786.0 1,263,250,604.571,321,776,287.27 1,263,242,053.09 0.001%
的所有者权益 9
1
股本 682,959,694.00 682,959,694.00 341,479,847.00 341,479,847.00 1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00 1.85 3.87 3.70 -49.99%
的每股净资产(元)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2013年6月完成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341,479,8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致使总股本增加341,479,
847股,按新股本682,959,694股摊薄计算,2012年度,调整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20元。
二、业绩快报修正的情况说明
1、2014年2月28日,公司发布了《201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
2014-012)。如前所述表格所列示,本次对前次快报中的相关数据进行了修正,
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同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收到荆州经济
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奖励资金7500万元,公司将该笔补贴
作为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计入了当期损益。根据公司产业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公司目前满足当初与荆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约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基于谨慎原则,现把
实际收到的补助款暂计入其他应付款,待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或者降低到可接受程
度后,再从其他应付款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者递延收益。故公司对2012年已确认
的金额为25,128,981.68元的政府补助收入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了2012年营
业外收入25,128,981.68元,同理,也调减了2013年营业外收入35,834,214.97
元。
2)在后续审计过程中,公司重新获得了参股子公司国际通信传媒有限公司
的会计报告,其经审计后的净利润由原来的-11,846,521.64元调整至
-21,542,907.97元,则影响公司2013年投资收益由5,394,328.63元调整至
2,448,473.11 元。
3) 公司2013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12年期末预测的未来盈利情况存在较大
差异,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在2012年期间已确认的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33,405,252.50元进行了追溯调整,导致2013年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
由53,022,735.80元调整为19,558,896.40元。
2
上述调整使相关资产及损益项目发生相应变动。
2、董事会对内部责任人的认定和处理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年报信息披露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有关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及处罚。同时,开展对公司内部的
严肃整顿,提高业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