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6-002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
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
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未接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
会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
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修订稿)》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4 月 7 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国机精工股份有
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35 号),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批复的公告》。
6、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7、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780,251 股,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9、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 171,464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 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11、2024 年 1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总 数 由 529,129,329 股 变 更 为
528,957,865 股。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
12、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7 名激励对象共 1,520,905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剩余已授予未
解禁限制性股票共3,087,882 股。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发布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0)。
13、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8 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 195,351 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
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15、2025 年 1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 528,957,865 股变更为 528,762,514股。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16、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0 名激励对象共 1,441,723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剩余已授予未
解禁限制性股票共1,450,808 股。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17、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8 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 75,981 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人离职、1 人工作调动、5 人退休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国机精工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 75,981股,为公司A股普通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536,266,835股的0.0142%,占公司激励计划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450,808 股的 5.2372%。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50,808 股调整为 1,374,827 股。
3、回购价格
按照《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修订稿)》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规定,公司在股票授予日至回购日之间发生四次派息(2022 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010785 元,2023 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7
元,2024 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2025 年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0 元),因此应按以下方法调整回购价格:
P=P0-v=8.64-0.1010785-0.177-0.2-0.21=7.95192(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
授予价格。
根据《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修订稿)》“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依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价格回购注销。董事会审议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高于授予价格,因此,其所持的股票回购价格按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实行,即 7.95192(元/股)。
6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依规 6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
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利息计算方
法如下:
回购价格=调整后授予价格*(1+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
/360*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至授予股票验资日的天数)=
7.95192*(1+2.75%/360*1323)= 8.75556 元/股。
4、回购资金总额
根据 8 名激励对象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
的总金额约为 657,170 元。
5、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
金。
三、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如前所述,公司在股票授予日至今已发生四次派息,按照《国机
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修订稿)》第十五章“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规定应当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
统一为 7.95192 元/股。
本次调整后,如遇需要再次调整的情形,仍将按照前述规定继续
调整。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536,266,835 股调整为
536,190,854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 回购注销前 拟回购注 回购注销后
数量 比例 销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480,023 1.39% 75,981 7,40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