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1 证券简称:登海种业 公告编号:2025-010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
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董事会提名唐世伟女士、吴晓燕女士、姜卫娟女士、张明先生、毛丽华女士、丁照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海英女士、谢瑞芝女士、李庆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候选人刘海英女士、李庆新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谢瑞芝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其中刘海英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世伟女士:中国国籍,1972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农艺
师。1990 年 9 月参加工作至今,一直从事紧凑型玉米育种栽培、品种审定、高产创建、示范推广工作,曾任登海种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科院副院长, 伊犁登海种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登海种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研发中心负责人。国家玉米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玉米品种审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山东农学会副理事长,山东农业大学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烟台市种业振兴专家库特聘专家。
主要成果、奖励及荣誉称号:近年来先后主持或参与实施重大科研项目 8 项,获国家发明专利 3 项,多次被评为国家和山东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工作先进个人, 2005 年被评选为“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2014 年荣获“山东省第七届齐鲁巾帼发明家”称号,“一种高产夏玉米栽培方法”2015 年获烟台市专利三等奖、2016 年获山东省专利二等奖,2019 年荣获“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个人”称号,2021 年莱州市人民政府授予“莱州市首席技师”称号,2021年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政府授予“烟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玉米遗传育种与栽培学科技创新团队)。
唐世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吴晓燕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11月出生,会计师,大学本科
学历。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山
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2016年至今担任山东登海先
锋种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姜卫娟女士:中国国籍,1970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
历,高级农艺师,莱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87 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紧凑型玉米新品种选育和高产栽培研究工作,参与育成了多个“掖单”系列、“登海”系列紧凑型玉米新品种。曾任莱州市农科院玉米所副所长,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山东省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登海种业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中共山东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中共烟台市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山东省第七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现任登海种业玉米所所长。
主要成果、奖励及荣誉称号:获得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成果奖
5 项,其中“高产玉米新品种掖单 13 号选育和推广” 2004 年获国家
科技进步一等奖,2013 年 12 月获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2015 年
4 月获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16 年 4 月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2018 年 4 月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2019 年 4 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21 年 1 月烟台市人民政府授予“烟台首席技师”称号。
姜卫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张明先生:中国国籍,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2007 年 7
月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大学学历,高级农艺师。2007 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紧凑型玉米新品种选育和高产栽培研究工作,参与育成了多个“登海”系列紧凑型玉米新品种。曾任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玉米研究所育种室副主任、育种室主任等职。登海种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玉米研究所副所长。
主要成果、奖励及荣誉称号:承担十三五国家科技部课题,重点主持了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黄淮海区玉米种质改良及强优势杂交种创制》项目,子课题负责人;申请和获得发明专利 4 项;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了“黄淮海夏玉米高产创建”和“构建亩产 1000 公斤夏玉米量化指标体系”等多项省部级以上重大课题项目的研究;作为主要核心成员参与选育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紧凑型广适性高产玉米新品种,其中有 26 个通过国家审定,1 个通过省级审定,登海 117、登
海 511、登海 3315 等 11 个品种获得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其中
登海 117,第二位完成人;2017 年获“莱州市岗位能手”称号;2021
年 5 月获得莱州市首届优秀基层人才二等奖;2021 年 6 月烟台市委、
烟台市政府授予“烟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玉米遗传育种与栽培学科技创新团队);2023 年 1 月莱州市人民政府授予“莱州市首席技师”称号。
张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毛丽华女士:中国国籍,1959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农艺
师,大专学历,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77 年参加工作,一直从事紧凑型玉米品种高产栽培研究工作。历任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二届、三届、四届、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青岛登海种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未兼任其他单位职务。
主要成果、奖励及荣誉称号:参与选育的掖单 12 号、掖单 13 号
具有夏玉米亩产1000公斤的高产能力,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省部级奖励 5 项,其中“高产玉米新品种掖单 13 号选育和推广”2004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006 年 3 月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荣誉称号,并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荣耀称号,2007 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008年烟台市人民政府授予“烟台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2 年烟台市委授予“烟台先锋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9 年 10 月获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纪念章。
毛丽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