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002040 公告编号:2025-04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持有本公司股份 13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75%)的董
事邓基柱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2 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9 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02%)。
2. 持有本公司股份 107,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20%)的总
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干亚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2 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9 日)以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2%)。
3. 持有本公司股份 107,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20%)的副
总经理刘金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9 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82%)。
4. 持有本公司股份 68,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40%)的副
总经理唐百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9 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邓基柱先生、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干亚平先生、副总经理刘金光
先生、副总经理唐百富先生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因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解锁上市流通的股份,具体情况
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目前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权激励已解锁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量(股) 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党委书记、
邓基柱 200,000 134,000 0.0275% 66,000
董事
总会计师、
干亚平 160,000 107,200 0.0220% 52,800
董事会秘书
刘金光 副总经理 160,000 107,200 0.0220% 52,800
唐百富 副总经理 100,000 68,300 0.0140% 33,000
合计 620,000 416,700 0.0854% 204,600
注:因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邓基柱先生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股数量为 20 万股,刘金光先生、干亚平先生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股数量均
为 16 万股,唐百富先生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股数量为 10 万股。根据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天衡审字(2025)01358 号),公司 2024 年每股收益增长率、营业利润率未到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的规定,并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办理
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截止目前邓基柱先生持有公司 13.4 万股股票,刘金光先生、干亚平先生持有公司 10.72 万股股票,唐百富先生持有公司 6.83 万股股票(含个人二级市场购买持有 1,3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解锁上
市流通的股份
3.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职务 计划减持数量
本的比例
邓基柱 党委书记、董事 不超过 50,000 股 不超过 0.0102%
干亚平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不超过 40,000 股 不超过 0.0082%
刘金光 副总经理 不超过 40,000 股 不超过 0.0082%
唐百富 副总经理 不超过 25,000 股 不超过 0.0051%
合计 不超过 155,000 股 不超过 0.0318%
4. 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个月内,即2025
年 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9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拟减持人员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拟减持人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数量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末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8. 拟减持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本次拟减持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