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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8 深市 双鹭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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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风险投资概述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
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60,000 万元进行短期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和投资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投资对象主要为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期货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投资期限一年,该额度可以在该期限内循环使用。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该额度可以在投资期限内循环使用。
    3、投资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期货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在董事会表决时,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资金来源、决策权限、管理程序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针对每笔具体投资事项,
设立了专门的投资小组,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总经理任组长,公司证券投资部和财务部共同负责风险投资的运作和管理,并向专门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专门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投资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投资分析及预计收益情况的分析报告,经专门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通过建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投资决策流程、实施执行程序、内部审计、信息披露,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

    (2)公司设立的专门投资小组,必要时会聘请外部具有扎实投资理论及丰富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投资小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投资决策提供合理建议;投资小组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赎回等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对公司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5)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运作。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公司短期风险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短期风险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短期风险投资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我们认为用于短期风险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短期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针对具体投资事项,公司将专门设立投资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基于此,我们同意该短期投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60,000 万元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其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

    七、是否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公司上市后未再进行任何方式的融资,2004 年首次上市募集资金已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在以下期间进行风险投资的情况,包括: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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