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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2 深市 苏 泊 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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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泊尔: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27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为2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9,6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在股票上市流通前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 288 名激励对象 1,253,500 股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253,5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过户登记至 288 名激励对象
名下。

    7、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 2 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 79,000
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2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8、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79,0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过户登记至 2 名
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名下。

    9、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两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 1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50 股,上
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完成。

    10、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三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 1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250 股,上述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完成。

    11、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四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 1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500 股,上述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完成。

    12、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第一个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上述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届满。公司 286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合
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6,201 股,占办理解除限售业务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上述
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上市流通。因公司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内所在业务单元未达
成 100%解除限售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1元/股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部分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8,674 股;上述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完成。

    13、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两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9,62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3 月 3 日解除限售,但暂缓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管,上述股份已被重新锁定为高管锁定
股。

    14、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第二个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上
述限售期已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届满。公司 279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合计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0,088 股,占办理解除限售业务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上述限
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上市流通。因公司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所在业务单元未
达成 100%解除限售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 1 元/股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部分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3,787 股。

    15、2026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限售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50%。

    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日为 2023 年 2 月 24 日,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届满。

    2、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序号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2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    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2022 年的 105%。            净利润较2022年相比上升5.42%,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所在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所在业  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
  4    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            2023 年业绩考核达成率为 75%。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  2023年度,暂缓授予激励对象绩
  5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效考核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