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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21 深市 ST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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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捷: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ST中捷: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4-014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后续项目合作以届时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4 年 4 月 8 日,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科技”)与琦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琦星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鉴于双方均为智能缝制机械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并有共同开发市场、共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创建一个更为广阔坚实的产业生态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长期稳定、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联盟伙伴关系,把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进玉环缝制机械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作为战略之举、长远之策,特推出智能缝制机械产业链共链行动计划。

    双方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立企业战略联盟,使双方企业直接增进互信,加强沟通,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源,有效的实现资源信息互补、共享,
扩大双方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确保双方运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促进并提高双方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双方利益共享,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如合作进展顺利,双方将进一步签订具体的项目协议,公司将根据项目协议内容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琦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6月28日

    3.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陡门头村琦兴路9号

    5.法定代表人:林子春

    6.主营业务:智能控制系统、传感器、微型电机、仪器仪表、保险箱、指纹识别系统、监视识别设备、电子元件、工业机器人、通信系统设备、广播电视设备、有线电视机顶盒、地面广播机顶盒、卫星广播机顶盒、IP机顶盒技术研发服务、制造和销售(不含计量器具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说明:琦星股份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捷科技前五名供应商。
    8.类似交易情况:

                      采购额(万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2020年                  7,441.86                  18.19%

      2021年                13,579.86                  15.40%

      2022年                  7,806.52                  15.03%

    9.履约能力分析:琦星股份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琦星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 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琦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合称“双方”)

    (一)合作内容

    双方将围绕“打造中国智能缝制机械产业战略科技力量、打造国内一流的智能缝制机械产业技术平台、打造全球领先的智能缝制机械人才引育高地、打造全球一流的智能缝制机械产业成果转化基地”的战略定位,在产业联盟、技术联盟、商业联盟等层面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将共同制定战略发展规划,分阶段进行实施。

    1.产业联盟:形成以产业链的研发端为核心的产业生态圈价值战略合作。
    (1)以互信为基础,以共赢为目标,以项目为载体,实施以共创新型技术、共建产业生态、共赢成果转化、共享创新平台、共促数智融合五共行动。

    (2)开展以智能缝制技术、智能集成单元、物联网、整厂数字化等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等。

    (3)以构建生态平台为中心,开展以技术联创平台、研投专项资金平台、应用场景共享平台、产融投管理平台、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五大平台共建模式。
    2.技术联盟:针对新技术联合开发、行业客户需求解决方案、产学研合作、产业链高端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等联合创新。

    (1)充分发挥双方科创和研发优势,探索前瞻性研发和实用型快速转化,实现产业链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目标,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将缝制机械技术与控制系统技术创新研究紧密结合。

    (2)双方根据市场需求、自身技术及资源等情况,全面优化产品体系,共同开发新产品,并进行深度合作。

    (3)围绕新产品的研发,组建联合研发团队,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和沟通联议机制,共同协商制定研发计划、研发预算、产品测试标准等方案。

    (4)整合双方社会学术资源、深化产学研合作形成创新合力,助推产业生态可持续发展。

    (5)促进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有机衔接,共同探索创新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和激励机制。


    3.商业联盟:优化供需匹配、协作配套、品控管理等业务上游价值链合作,加强品牌营销、市场推广、渠道拓展、售后服务等业务下游价值链合作,整合双方全球优秀经销商、服务商、集成商资源,达成多方深层次合作,扩大业务合作范围。

    (1)共研产品完成后,双方将结合各自的优势进行生产制造,双方将充分协调生产安排,保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供需匹配不足时双方将达成产能扩展等相关协议,以适应未来发展需要。

    (2)双方在品牌营销合作方面将充分利用各自的品牌优势,共同实施聚合型品牌营销模式;利用新渠道、新方法共建品牌营销声量,利用技术和服务优势,为用户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消费体验,推动以双方为代表的高端智能缝制设备品牌的新一轮增长。

    (3)双方在市场推广合作方面将充分利用各自的市场资源,共同规划、执行共研产品的市场推广计划。协同开展促销活动,提高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及时跟进市场反馈,调整推广策略,以最大程度地保护产品的利益。

    (4)双方在渠道拓展合作方面将充分利用各自的销售渠道、渠道资源,扩大产品的销售范围,共同协商制定销售政策,形成完善的销售体系。双方将定期评估销售推进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使其更符合市场需求。

    (5)双方在服务网络建设方面将充分利用各自全球服务网络资源,加强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双向沟通,打造全流程技术服务体系,为用户提供更全面、更高效、更及时、更贴切的专业化服务和更强有力的服务承诺。

    (二)合作方式

    1.实行“项目制”业务运作机制:有效开展项目、项目集和项目组合管理,以项目制管理为载体,突出产业培育、项目建设、经营目标和重点、疑点、难点,成立项目联合专班。

    2.实行“双组长”联议沟通机制:加强项目审议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立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项目运行工作顺利推进。

    3.实行“契约式”项目管理机制:明确项目合作内容、承担的责任、投入的资源、做出的贡献、应获得的利益和约束性条件,确保企业责、权、利。

    4.培育“三融合”创新文化机制:结合双方企业文化特点,推进共创工作、
文化建设和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凝聚双方人员思想、智慧和力量,统一方向、统一目标、统一行动,推动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

    (三)责任和义务

    1.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国际法规,为合作项目的合法、合理运营提供各自的优势资源。

    2.双方对在合作中接触或通过其他渠道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经营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
    3.除了履行本协议约定工作事项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4.双方对对方的知识产权、工作团队及所有工作资源应保持尊重,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5.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一旦泄露,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四)附则

    1.本战略合作协议是甲乙双方今后合作的指导性、基础性文件,双方视具体合作的推进深度,基于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战略合作原则另行签订各个分项合作的正式协议予以实施。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捷科技本次与琦星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系立足玉环智能缝制机械产业发展基础,做强“链主”和“链核”企业,强化产业链协作配套,以链式效应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实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如项目顺利推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战略合作协议下的具体合作将在双方另行签署的合作协议等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1.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苏
强格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强格”)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捷科技为整合厂区资源、节约设备投资成本、拓展铸造业务,苏强格为在生产铸造获得中捷科技稳定供应并且取得购买资产的优先权,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合作内容包括资产收购、设备投入、采购关系等方面。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1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截至目前,苏强格投入的主要设备已正常运行,该投入设备所有权归苏强格所有;中捷科技 2023 年度对苏强格的铸件销量为 20.46 吨。

    2.为提升企业竞争力,优化现有生产布局,满足公司运营需求,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捷科技与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签订《大麦屿街道 GCY030-0501 地块投资项目框架协议书》,拟总投资约 2 亿元人民币,新建一栋四层标准厂房、一栋一层成品仓库等,建筑面积约 6.2 万平方米,最终建设内容及供地以项目备案、土地出让面积为准。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该事项与第 3 事项为同一事项,因此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已经全额退还了中捷科技缴纳的项目保证金,该事项处于终止状态。

    3.为帮助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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