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
本 612,491,8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6.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 年度实现
净利润 416,467,413.6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74,346,522.60 元,减去 2024 年度
提取盈余公积 41,646,741.37 元,减去已分配 2023 年红利 336,870,526.30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 612,296,668.61 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现处于的发展阶段及资金使用安排,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拟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总股本 612,491,8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20 元(含
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79,744,956.9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32,551,711.69 元,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 3 年现金分红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79,744,956.92 336,870,526.30 244,996,746.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25,036,315.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67,752,896.38 408,045,340.42 362,828,955.63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203,407,980.15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612,296,668.61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961,612,229.62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5,036,315.22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412,875,730.81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986,648,544.84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2、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以总股本 612,491,866 股为基数计算,公司 2024 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379,744,956.92 元人民币,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1.18%。公司 2022-2024 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961,612,229.62 元人民币,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12,875,730.81 元人民币的 232.91%。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