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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965 深市 招商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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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公路: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9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6-0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 年 12 月 20 日,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招商公路”)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8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8 日 9:15—15:00。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8 日下午 14:
50 分在公司 11 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宋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马卫宇律师、李信磊律师见证了此次会议并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30 名,所持股份 5,284,962,469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6,795,094,992 股的 77.77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 8 名,所持股份 4,827,182,8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0392%;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 222 名,所持股份 457,779,6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369%。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推荐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宋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5,279,170,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04%。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 285,713,424 股。

  2、选举杨旭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5,275,761,0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259%。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 282,304,414 股。

  3、选举张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5,279,387,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45%。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 285,930,514 股。

  4、选举蔡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5,276,105,5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24%。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 282,648,900 股。

  5、选举薛志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5,276,102,9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24%。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 282,646,298 股。

  6、选举王永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5,277,16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26%。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 283,713,133 股。

  7、选举赵晶晶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5,279,481,3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63%。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 286,024,716 股。

  8、选举王胜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5,279,310,2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31%。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 285,853,554 股。

  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二)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推荐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1、选举曹文炼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5,279,794,3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22%。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 286,337,681 股。

  2、选举沈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5,278,855,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844%。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 285,398,481 股。

  3、选举周黎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5,279,462,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59%。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 286,006,134 股。

  4、选举李兴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5,277,286,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47%。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 283,829,357 股。

  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股份5,282,862,2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03%;反对股份 1,901,734 股;弃权股份 198,509 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 289,405,559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795%;反对股份1,901,734 股;弃权股份 198,509 股。

  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股份5,283,047,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8%;反对股份 1,613,234 股;弃权股份 301,409 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 289,591,159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3432%;反对股份1,613,234 股;弃权股份 301,409 股。


  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卫宇、李信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招商公路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招商公路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