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5-4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国开基金持有豫煤交易中心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豫能控股”)于 2025 年8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国开基金持有豫煤交易中心股权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 2015 年第 7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与国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对河南省内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给予资本金支持,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煤交易中心”)鹤壁物流园项目被列入支持范围,国开发展基金同意对豫煤交易中心出资 5000 万元。国开发展基金、豫能控股、豫煤交易中心三方签署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合同约定国开发展基金对豫煤交易中心的投资期限为增资完成日之日起 10 年(以下简称“投资期限”)。在投资期限内及投资期限到期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投资回收选择权。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要求豫能控股按照规定的时间、比例和价格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豫煤交易中心股权,豫能控股有义务按照国开发展基金要求回购有关股权并在本条规定的回购交割日之前及时、足额支付股权回购价款。回购计划如下:
序号 回购交割日 标的股权转让对价
1 2025 年 9 月 1 日 5000 万元
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 6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子公司进行增资并独资建设兴县集运站项目的议案》,公司向豫煤交易中心增资51015.5 万元,增资后豫煤交易中心注册资本金 81,015.5 万元,豫能控股持有豫煤交易中心 93.83%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持有豫煤交易中心 6.17%股权。
按照国开发展基金、豫能控股及豫煤交易中心签订的投资合同有关约定,豫
能控股拟与国开发展基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豫能控股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豫煤交易中心 6.17%股权,股权回购价款为 5000 万元。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55228485N
4.法定代表人:陈梦蒙
5.注册资本:5,000,000 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8 号国家开发银行
7.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25 日
9.股权结构:国家开发银行持股 100%。
10.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1.截至目前,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0034949068XP
4.法定代表人:周涛
5.注册资本:81,015.5 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鹤壁市鹤山区韩林涧产业园区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29 日
9.本次收购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东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6,015.5 万元 93.83% 81,015.5 万元 100%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6.17% - -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5 年6 月30 日
资产总额 4,620,740,289.33 4,636,002,157.78
负债总额 4,714,151,637.54 4,867,565,163.60
净资产 -93,411,348.21 -231,563,005.82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 月-2025 年 6 月
营业收入 1,585,909,374.00 341,798,739.26
利润总额 -262,344,218.99 -128,810,045.49
净利润 -294,521,761.14 -130,167,665.08
注:以上 2024 年度数据经审计,2025 年 1-6 月份数据未经审计。
11.标的股权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涉及标的股权权属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
12.截至目前,豫煤交易中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目标公司现有股权情况
1.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注
册资本为 81,015.5 万元。
2.截至本合同签署日,丙方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实际出资金额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6,015.5 万元 93.83% 76,015.5 万元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6.17% 5,000 万元
合计 81,015.5 万元 100% 81,015.5 万元
(二)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具体安排如下:
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认缴 占目标公司注册 转让价款
出资金额 资本比例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 5000 万元 6.17% 5000 万元
限公司
股权转让后的丙方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实际出资金额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1,015.5 万元 100% 81,015.5 万元
合计 81,015.5 万元 100% 81,015.5 万元
2.转让价款
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经甲方、乙方、丙方协商同意,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2025 年 9 月 1 日之前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股权转让价款总额 5000 万元按
照甲方指定的付款路径支付至甲方账户。
3.工商变更登记
各方应确保在本协议生效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同意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的股东会决议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30 个工作日内签署关于同意授权办理工商变更备案或公示的一切必要文件。甲方应当配合丙方办理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及转让标的股权所需的其他手续。
4.本协议各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与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事宜有关的税费。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投资合同约定回购控股子公司豫煤交易中心 6.17%股权,回购后豫煤交易中心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回购股权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