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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顺科技: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3、风险提示: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顺科技”)
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364 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7.36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560,4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9,930,292.5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0,469,707.50 元。

  截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5]D-0006 号)。募集资
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投入
号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          20,092.86    20,092.86    17,582.86

 2  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23,455.70    23,455.70    20,525.61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500.00    12,500.00    10,938.50

                合计                      56,048.56    56,048.56    49,046.97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四)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对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江顺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江顺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