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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续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 续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
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
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以 12 个月作为
一个经营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本财务报表的会计期间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2.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
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
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人民币 1,000,000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人民币 100,000,000元
4.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4.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续
4.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
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4.2.1 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
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4.2.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
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
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
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
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
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
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
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4.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续
4.2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续
4.2.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续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
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的投资。
6. 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
——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初始确认的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应收账款或不考虑不
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
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
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
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
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
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6. 金融工具 - 续
6.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
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
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6.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
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
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
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
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
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
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
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6.2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经营租赁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
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经营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资产,除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