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5-011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
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不属于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际货运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48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1,321,177,520
股,发行价格为 2.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03,870.83 万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计
5,312.2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8,558.57 万元(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4)第
00264 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已于 2025
年 1 月 28 日届满,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2.30 元/股,在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1,321,177,520 股 的 基 础 上 新 增 发 行
198,176,500 股股票,新增募集资金总额 45,580.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计 409.6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5,170.99 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5)第
00019 号”《验资报告》。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519,354,020 股,募集资金净额总计为 343,729.56 万元。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其调整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与募集资金投入比例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调整前预计募 调整后预计募
集资金使用额 集资金使用额
1 飞机引进及备用 755,778.47 298,962.58 293,606.50
发动机购置
2 综合物流能力提 53,509.04 28,783.41 28,267.74
升建设
3 信息化与数字化 41,370.72 22,254.01 21,855.32
建设
总计 850,658.23 350,000.00 343,729.56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
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
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
度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
始终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
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
四、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同意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资金投入比例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事项。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