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8 证券简称:信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7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 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5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00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6-12号),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7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5,60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1,700 万股变更为 15,600 万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法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以经审 公司系由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以经审
2 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在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 公司,在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70300265170726B。 码:91370300265170726B。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 第三条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经中国证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
3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00万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经深圳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 “深交所”或“证券交易所”)同意,
意,于【】月【】日在深交所上市。 于2025年7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 中文名称: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
4 司。 司。
英文名称: 英文名称:Shandong Senter
Electronic Co.,Ltd
5 第五条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 第五条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高新区柳
柳毅山路18号,邮政编码【】。 毅山路18号,邮政编码255086。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00万
6 元。 元。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7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新增: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8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9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任。 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10 是指公司的副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 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秘书、财务总监。 会秘书、总工程师。
新增: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11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成为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成为
卓越的通信维护方案和电力系统方案提 卓越的行业智能运维解决方案提供商,
12 供商,通过持续不断地科技创新为客户 通过持续不断地科技创新为客户提供最
提供最佳解决方案,最终实现员工、股 佳解决方案,最终实现员工、股东、客
东、客户价值的最大化。 户价值的最大化。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有同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
13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额。 额。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4 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15,6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1元。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二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15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
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
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
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
的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