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9 证券简称:双欣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1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25年11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7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8,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6,59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6,612.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9,982.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86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规模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 1.6 万吨 PVB 树脂及年产 1.6 万吨 PVB 55,753.00 55,731.26
功能性膜项目
2 年产 6 万吨水基型胶粘剂项目 35,158.00 35,112.35
3 PVA 产业链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17,050.00 16,584.84
4 电石生产线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12,000.00 11,362.41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901.60 16,880.66
6 PVA 产品中试装置建设项目 7,925.82 7,866.81
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3,000.00 43,000.00
合 计 187,788.42 186,538.34
注:上表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募集资金净额。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
为 64,253.7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年产 1.6 万吨 PVB 树脂及年产 55,731.26 40,302.57
1.6 万吨 PVB 功能性膜项目
2 PVA 产业链节能增效技术改造 16,584.84 14,836.27
项目
3 电石生产线节能增效技术改造 11,362.41 9,114.93
项目
合 计 83,678.51 64,253.76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号
1 年产1.6万吨PVB树脂及年产1.6 40,302.57 40,302.57
万吨 PVB 功能性膜项目
2 PVA 产业链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 14,836.27 14,836.27
序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号
目
3 电石生产线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 9,114.93 9,114.93
目
合 计 64,253.76 64,253.76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386.79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不含税) (不含税)
保荐承销费用 13,671.22 141.51
审计验资费用 1,509.43 962.26
律师费用 754.72 283.02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78.3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含印花税) 98.78
合 计 16,612.45 1,386.79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增值税)16,612.4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386.79 万元,其中支付
审计费 962.26 万元,支付律师费用 283.02 万元,支付保荐承销费用 141.51 万元。
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386.79 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金额合计为 65,640.5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023 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根据募 投项目实际进展,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 前期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前期投入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 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预计募集资金数额,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规划、安排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内容一致。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5,640.5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关于内蒙
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