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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39 深市 智微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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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智微智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获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8.52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情况

  1、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1 月 1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
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
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3 年 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6、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向 160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560.91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6.06 元/份;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
作,向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21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71 元/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46,965,000 股增加至 249,157,000 股。

  7、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 16.02 元/份,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

向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81.19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6.02 元/份;向
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67 元/股。公司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8、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
记工作,向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81.19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6.02 元/份;
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
作,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58.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67 元/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1月19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9,157,000股增加至 249,744,000 股。

  10、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8.5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60 人调整为150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60.91万份调整为522.39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8.52 万份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公司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和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其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注销手续、履行减资程序等;

  (二)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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