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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39 深市 智微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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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关于与中软国际签署《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1

智微智能:关于与中软国际签署《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9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软国际签署《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告为自愿性披露公告,鉴于协议合作方为香港上市公司中软国际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54.HK)全资子公司,将对该事项进行公开披露,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自愿披露该合作的相关内容;

    2、本次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订单和金额,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协议履行及订单落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3、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框架意向性协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推进以开源鸿蒙(OpenHarmony)为数字底座,为客户构筑端到端的自
主、安全、可信的行业解决方案合作事宜,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微智能”)与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软国际”)于近日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不涉及具体金额,是双方今后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的基础文件。本协议的签署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UJ6L4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宇红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北路 133 号岗头发展大厦 3 楼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开发与服务外包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中软国际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软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与中软国际发生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软国际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近三年财务数据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基于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以场景应用驱动相关业务创新发展,提升双方在开源鸿蒙生态的竞争力,双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智微智能是国内领先的智联网硬件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在该领域拥有深厚的专业积累与行业合作伙伴资源,中软国际具备开源鸿蒙数字底座的应用软件研发能力、数字化服务及产业生态运营能力,双方共同探索和推进在开源鸿蒙相关行业生态业务创新发展、场景方案整合、运营能力构建等领域的合作,共同开拓市场、创造价值。

    (一)合作具体内容:

    1、产品联创:中软国际主要提供开源鸿蒙物联网终端及计算机产品的系统以及应用软件研发能力;智微智能主要提供物联网终端及计算机产品硬件研发&生产
能力。双方基于各自优势能力,联创国产自主可控的开源鸿蒙物联网终端及计算机产品,并共同推动获取相关行业资质认证。

    2、市场拓展合作:中软国际首选智微智能作为开源鸿蒙物联网终端及计算机产品的硬件供应商;智微智能首选中软国际作为开源鸿蒙物联网终端及计算机产品的开源鸿蒙系统和应用软件的供应商;双方在各自直接客户和销售渠道层面优先推广联创产品,双方统一市场推广策略,并优先保障对方的需求响应和供应要求;双方定期协同举办客户和渠道大会,共同拓展客户和渠道。

    3、市场营销合作:双方整合品牌优势及营销资源,联合营销,提升双方联创产品在专业领域及目标行业的影响力,包含但不限于品牌背书、渠道共享、线上及线下联合营销活动等;双方协同举办联创产品发布会,协同参与各类行业展会,共同放大联创产品声量。

    (二)合作义务:

    双方高层建立不定期互访制度,按需开展市场信息、行业动态、技术创新、联合营销等方面的交流,并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式进行合作:

    1、双方联合成立生态联合工作组,由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具体对接、协调、推动合作事项并组织实施。

    2、双方针对合作项目可开展联合创新、联合市场推广,发挥双方优势资源,促进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同拓展优质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3、双方应共同建立市场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利益。
    4、双方保证产品以及产品的生产、使用、销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5、双方均保证自身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经营及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

    (三)合作期限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
局,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合作将建立起双方的深度战略合作关
系,有助于双方优势互补,实现产业链协作和互利共赢。公司与中软国际将依托各自在硬件、软件、行业积累及生态系统解决方案建设的优势和领先地位,推动

OpenHarmony 在物联网终端及计算机的开放生态业务发展,共同探索和推进开源鸿蒙在水利、交通、城市生命线等行业的应用创新、场景方案设计、运营能力建设,共建中国自主可控的繁荣生态。

    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未来随着双方业务合作的进一步加深,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对交易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各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订单和金额,最终能否达成合作及项目的具体执行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框架意向性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鸿蒙合作开发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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