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3-010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009
号文《关于核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5,432,70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55,451,068.5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205,647.1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94,245,421.45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862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5,351,967.96 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55,351,967.96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38,893,453.49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的差异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876,222.17 元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98,611.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开设了 5 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86320109006868(注) 活期、定 409,177,087.42
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存款
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82040078801200002397 30,790,179.9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 518378413273 活期存款 992.62
支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120914250910418 活期存款 26.71
淘金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8110901014001508157 活期存款 -
新城国际支行
总计 439,968,286.66
注:账号为 44050186320109006868 的账户余额包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定期存款的余额 400,000,000.00 元(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及公司之全资
子公司粤海永顺泰(广州)麦芽有限公司、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文件建粤发[2022]157 号,省分行营业部由广州分行代管,因此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营业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的营业网点,因此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作为广东省(除深圳市)中信银行(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城国际支行)的管理机构,负责与
外部签署协议,因此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已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55,351,967.96 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
及增值税人民币 8,259,380.27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05,198,447.19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 5624 号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 305,198,447.19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 8,259,380.27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 313,457,827.46 元。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含子公司)
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1月 21 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购入保本
固定收益的定期存款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年化收益率为 3.18%,起止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的余额为 400,000,000.00 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22 年度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94,245,421.4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5,351,967.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5,351,967.96
是否已 截至期末
变更项目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3)=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金额(2) (2)/(1) 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