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6-011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北京金阳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39,035,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2941%)的股东北京金阳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阳”)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9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1190%)。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金阳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北京金阳 39,035,180 9.294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为满足主体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资产结构。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北京金阳 8,900,000 2.1190%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比例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减持方式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金阳严格遵守了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8、北京金阳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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