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0,300 股,占回购注销前
公司股本总额的 0.7072%。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1,446,300 股变更为
140,446,000 股。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道信息”或“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4、2023 年 6 月 1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赵仁英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 201 人调整为 174 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5.7 万股调整为 155.31 万股;并确定以 2023 年 7 月 7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向符合条件的 17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5.31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 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 3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2,300 股,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69 名激励对象拟于第一个行权
期解锁的 446,94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99,240 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应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3.42 元/股调整为 23.09 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 7 名因离职、1 名因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 名因被提名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现已选举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2,56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拟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原因
公司推出激励计划的目的是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16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 100.03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7072%。
2、回购价格和资金总额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 23.09 元/股,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回购对象支付利息,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 2,358.90 万元。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41,446,300 股变更为
140,446,00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9,696,799 63.41% 88,696,499 63.15%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1,000,300 0.71%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1,749,501 36.59% 51,749,501 36.85%
三、股份总数 141,446,300 100.00% 140,446,000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公司股本结构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因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1,000,300 股。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会计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承诺自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次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预计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稳定员工、激励员工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市场优秀人才,在公司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