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近日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夏厦精密”)与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下属的宁波市镇海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产投私募基金”)、宁波市镇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产投”)、宁波市镇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开集团”)签署《宁波市镇海威远灵犀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宁波市镇海威远灵犀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命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4,900.00 万元,占本次认缴出资总额的 49.00%;镇海产投、镇开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分别认缴出资 2,500.00 万元,分别占本次认缴出资总额的 25.00%;镇海产投私募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00 万元,占本次认缴出资总额的 1.00%。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人形机器人关键零部件以及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具身智能整机。其中,人形机器人聚焦关节模组及其核心零部件,兼顾新材料领域,支持智能机器人本体、大小脑、电子皮肤、灵巧手等重点领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不具备控制权,对投资基金进行独立核算,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管理人委派 2 名,行业专家 1 名。公司
不指派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机构名称:宁波市镇海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91YKY2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20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翁宁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 18 号 9-1 室(新城核心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镇海产投私募基金100.00%股权。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镇海产投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69129。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镇海产投私募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
1、宁波市镇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CK69E9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翁宁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 18 号 9-1 室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实业性项目投资;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宁波市镇海金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镇海产投 100.00%股权。
信用情况: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镇海产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宁波市镇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82GDG6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应力天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平西路 168 号(新城核心区)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城镇一体化项目建设;房屋拆迁服务;土地整理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日用品的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持有镇开集团 100.00%股权。
信用情况: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镇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镇海产投私募基金、镇海产投、镇开集团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镇海产投私募基金与其他合作方均为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实际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 拟投资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宁波市镇海威远灵犀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2、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 18 号镇
海大厦 23 楼 2315 室。
3、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 合伙目的:基金旨在立足镇海区精密传动部件产业优势,依托区内龙头企业夏厦精密产业链带动优势,在通用型关键基础部件领域形成特色产业集群。
5、 认缴出资总额:10,000.00 万元
6、 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7、 本次投资设立后,合伙人信息:
认缴出资额(万 占认缴出资额的 缴付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元) 比例 期限
宁波市镇海产业 2030 年 12 月 31
投资私募基金管 普通合伙人 100 1.00% 日
理有限公司
浙江夏厦精密制 有限合伙人 4,900 49.00% 2030 年 12 月 31
造股份有限公司 日
宁波市镇海产业 2030 年 12 月 31
投资发展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2,500 25.00% 日
司
宁波市镇开集团 有限合伙人 2,500 25.00% 2030 年 12 月 31
有限公司 日
合计 - 10,000 100.00% -
8、 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式:独立核算,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9、 一票否决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对于基金拟投资的标的不具
有一票否决权。投资方向、存续期限、退出机制、管理模式等内容详见“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0、 其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
款。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宁波市镇海威远灵犀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2、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 18 号镇
海大厦 23 楼 2315 室。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
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基金旨在立足镇海区精密传动部件产业优势,依 托区内龙头企业夏厦精密产业链带动优势,在通用型关键基础部件领域形成特色 产业集群。
4、合伙期限
4.1 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长期。
4.2 各合伙人确认,尽管有本条第 1 款合伙期限之规定,但基金的存续期为
9 年,其中前 5 年为投资期,后 4 年为退出期,基金存续期的起始日为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 Ambers 系统填报的基金成立日。
4.3 基金存续期届满,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有必要延长基金存续期限的,由
执行事务合伙人召开合伙人大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延长 2 年。
5、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 亿元。
普通合伙人一名,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 数量。普通合伙人基本信息及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 认缴 出资比 缴付
名称 住所
方式 出资额 例 期限
宁波市镇海产业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 2030 年 12
投资私募基金管 街道锦业街 18 号 9-1 室 货币 100 万元 1.00% 月 31 日
理有限公司 (新城核心区)
有限合伙人三名,基本信息及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方 认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