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8 证券简称:好上好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 年 3 月 27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500,000 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6.03 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28 人
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150.00万股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6 年 2 月 2 日至 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2 月 14 日,公
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6)。
(三)2026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四)2026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情况
(一)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6 年 2 月 24 日
2、授予数量:150.00 万股
3、授予人数:28 人
4、授予价格:16.03 元/股
5、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 公告时公司股
(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尚高明 董事 15.00 10.00% 0.05%
2 夏世勋 职工代表董事 8.00 5.33% 0.03%
3 孟振江 副总经理、董事、 6.00 4.00% 0.02%
财务总监
4 王丽春 董事、董事会秘书 5.00 3.33% 0.02%
5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 116.00 77.33% 0.39%
技术(业务)人员(24 人)
合计 150.00 100% 0.51%
注:1、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计划另有约定除外。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可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解除限售条件约束,且解除限售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解除限售。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
各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或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为 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或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为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8 年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或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为 50%。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方法如下:
业绩目标达成率(P)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X)
P≥100% X=100%
90%≤P<100% X=90%
80%≤P<90% X=80%
P<80% X=0
注:1、上述“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所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3、上述指标均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下同。
4、上述考核不构成公司对自身经营情况的实质预测与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