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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港: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中电港: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并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资格审查后,同意提名钟麟先生、王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后,与一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人简历

    钟麟先生,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公共管理硕
士。2000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历任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境外中资机构
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9 年 8 月至 2013 年 11 月,历任国家审计署
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境外审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稽查部反贪调查专家;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珠海大
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7 年 10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华南城集团有限公司
风控中心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
督执纪中心副主任(部门正职级)兼审计部主任;2022 年 12 月至今,任中电港纪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炜先生,199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
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 Antra, Inc.研发
工程师;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 Quintiles IMS Holdings, Inc.系统工程
师;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中电鑫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任中电鑫泽(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21 年 3 月
至今,任中电港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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