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4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008,698,347.69 元,2024 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2,381,407,569.02 元。
单位:元
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2024 年度净利润 -- 2,381,407,569.02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008,698,347.69 --
2024 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238,140,756.90 238,140,756.90
2024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2,770,557,590.79 2,143,266,812.12
2024 年末未分配利润 5,050,396,013.68 2,959,220,930.84
根据《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往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在考虑公司经营业绩与投资计划合理安排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截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 3,750,000,000 股。在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后,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
金额为 1,350,0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2025 年度。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分配。
二、2024 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4 年度公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 1,537,5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1.10%。其中:
1.中期利润分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于 2025 年 1 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派发现金
红利总金额为 187,500,000 元(含税);
2.年度利润分配: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0 元(含税),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 1,350,000,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 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37,500,000.00 1,350,0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08,698,347.69 2,555,693,443.0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050,396,013.6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959,220,930.84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887,500,00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782,195,895.3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887,500,000.0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否
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年报未分配利润
均为正值,公司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因此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事项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便于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策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七、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