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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83 深市 豪鹏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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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09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0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晓聪女士,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植玲女士,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薛永东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2025 年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信永中和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