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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联合精密: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或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何桂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该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并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 2023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赵海东先生、王悦女士、吴春苗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编制《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出具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及相关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
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
107,933,334 股剔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310,000 股后的股本 107,623,33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26,905,833.5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分配方案前,公司总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经营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调整授信单位的范围和授信额度的分配,并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根据公司 2024 年第
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并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
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 14:00 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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