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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英智能: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0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2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6,858 股,占回购注销前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 0.0066%,涉及激励对象 5 人,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90,240.09 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近期办理完成。

  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03,587,100 股减少至 103,580,242 股。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3 名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48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 2 名不
完全符合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7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5 月 7 日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
出的异议。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2)。

  3、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4、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 2023 年 5 月 25 日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以
26.69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 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8.00 万份股票期权,以 13.35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6.69 元/份调整为 26.49 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3.35 元/股
调整为 13.1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7 月 19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实际
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134 人,实际登记的授予数量为 194.70 万份,期权简称宏英 JLC1,期
权代码:037372。实际登记期权授予数量与首次授予日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不一致系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登记过程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前述 2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30 万份股票期权不再予以登记。

  7、2023 年 7 月 20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登记上市。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73 人,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 60.00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后):13.15 元/股。

  8、2024 年 7 月 23 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人民币 26.49元/份调整为人民币 26.29 元/份,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 13.15 元/股调整为人
民币 12.95 元/股。同意公司对 1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60 万份股票期
权进行注销;同时,由于公司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设置的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
标,同意公司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 72.44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2024 年 8 月 9 日,公
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0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由于公司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设置的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公司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 23.58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9、2024 年 8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已完成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4.70 万份调减至108.66 万份。

  10、2024 年 11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首次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600,000 股调减至 353,760 股。

  11、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5 名激励对象,前述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858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因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其当期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注销。

  综上,本次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5 名,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6,858 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066%。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鉴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898,100.00 股后的 102,271,66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15197 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836,928.00
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2.95 元/股调整为 12.65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90,240.09 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
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 4-00014 号)。截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止,公司以
货币资金向 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 90,240.09 元(含利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近期办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103,587,100 股减少至103,580,242 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103,587,100 股减少至 103,580,242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