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8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电建”)持有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能源”或“公司”)股份数量由53,025,600股减少至46,66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6813%减少至4.99999%,山东电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电建计划在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9,33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电建出具的《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后剩余持有股权比例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东电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3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13%,
本次权益变动后,山东电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 53,025,600股减少至46,66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6813%减少至4.99999%,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山东电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2日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将持有立新能源53,025,600股的股
权益变动过程 份(占立新能源当前股份总数的5.6813%)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至
46,666,600股(占立新能源当前股份总数的4.99999%)
股票简称 立新能源 股票代码 001258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 比例(%)
A股 635.90 0.6813
合 计 635.90 0.681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选)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302.56 5.6813 4666.66 4.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302.56 5.6813 4666.66 4.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立新能源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立新能源持股
5%以上股东山东电建计划在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立新能源股份
9,333,333股(占立新能源总股本比例1.00%)。目前已减持6,359,000
股,减持比例0.6813%,已减持立新能源股份至5%以下暨权益变
动触及1%整数倍。
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
减持计划范围内。山东电建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
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是□ 否
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山东电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电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山东电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电建出具的《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后剩余持有股权比例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的告知函》;
2.山东电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