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日:2025 年 3 月 20 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 年 4 月 8 日
3、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119.50 万股,占首次授予日公司总股
本的 1.20%
4、首次授予价格:8.74 元/股
5、实际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33 人
6、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7、限制性股票来源: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出具
了专项意见。
(二)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5 年 2 月 28 日,公
司披露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三)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 年 3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4)。
(四)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已依照规定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五)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六)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 年 3 月 20 日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 年 4 月 8 日
(三)首次授予价格:8.74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来源: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实际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133 人,实际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9.50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
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全部 占目前公司股本
票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119.5000 84.83% 1.20%
务)骨干(133人)
预留部分 21.3755 15.17% 0.21%
合计 140.8755 100.00% 1.41%
注:
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
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
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
期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
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
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首次授予的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预留授予的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
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2 亿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1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 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0 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 年-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1 亿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授予的 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0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