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6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新增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729,960 股
2、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55%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14 人(其中 1 人与回购股份重复)
5、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5 年 9 月 26 日
6、授予后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 17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49.61 万股的 1.30%。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价格为 11.18 元/股,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
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至 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能够保障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在公示栏公示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间 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共计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向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计不超过 17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349.61 万股的1.30%。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价格为 11.18 元/股,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至 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并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9 月 3 日为授予日,以 11.18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9 月 3 日。
(二)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729,960 股。
(四)授予价格:11.18 元/股。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14 人
(六)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涉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获授的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及的限制性股票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票数量(股)
总数的比例 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涉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获授的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及的限制性股票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票数量(股)
总数的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共 14 人) 729,960 42.19% 0.55%
合计 14 人(其中 1 人与回购股份重复) 729,960 42.19% 0.5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人员。
3、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股份来源包括回购股份与新增股份,上表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本激 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来源为新增股份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 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 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 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 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在权益分派时分 配到激励对象个人。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48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 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八)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和激励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方可依据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