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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8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桂方
晓先生、吴晋先生、罗培根先生、陈吕军先生、王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
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向
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增加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8,000 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自有资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有金额不超过8,000 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以具体业务为依托,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审核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
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发行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22
日,并提请股东会审议此事项。

  本次发行对象为宁波永泰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泰投资”),永泰投资系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控制的合伙企业,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回避表决。经其余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
金萍女士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有
关事宜的有效期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22 日。

  本次发行对象为永泰投资,永泰投资系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控制的合
伙企业,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回避表决。经其余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
金萍女士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增加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步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需要股东会通过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下
午 13时30 分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 6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9)。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