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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飞宠物: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001222        证券简称:源飞宠物        公告编号:2025-024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5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 3: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标准园区宠乐路 1 号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庄明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9,308,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8,380,460 股的 73.95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8,949,6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8,380,460 股的 73.76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59,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8,380,460股的0.190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467,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8,380,460 股的 2.90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5,10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8,380,460股的 2.71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为 359,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8,380,460 股的 0.19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90,890,0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2,509,540股,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8,380,460 股。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95,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3%;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 60,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53,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190%;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9712%;弃权 60,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0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82,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2%;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弃权 72,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41,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6868%;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9785%;弃权 72,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3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95,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3%;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 60,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53,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172%;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9712%;弃权 60,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1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48,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7%;反对 5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弃权 103,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06,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0613%;反对 5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1.0425%;弃权 103,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9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46,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2%;反对 6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弃权 102,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04,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0247%;反对 6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1.0992%;弃权 102,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7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45,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0%;反对 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弃权 102,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04,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0192%;反对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1.0974%;弃权 102,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6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8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51,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0%;反对 5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弃权 104,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10,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1216%;反对 5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9748%;弃权 104,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6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44,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9%;反对 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弃权 110,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03,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9918%;反对 5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9821%;弃权 110,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6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2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9.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46,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6%;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 109,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0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0338%;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9712%;弃权 109,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6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9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144,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