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4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6号悍高集团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欧锦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61,213,4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01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36,927,8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29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7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4,285,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12%。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8,072,9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80%。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361,201,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061,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3%;反对 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