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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下午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中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董事袁志武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茂林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1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刘茂林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 2024 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2025 年度经营目标及拟开展的主要工作。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管理层在 2024 年度坚定不移地贯彻“对内精益管理,对外稳健扩张”的经营方针,有效地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攻坚克难,守正创新,保持了经营持续发展。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
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科学决策,公司保持稳定健康的发展态势。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对外公告《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杨占红先生、李玲女士和丁利力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对外公告杨占红先生、李玲女士和丁利力女士提交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全体董事对公司基于审计后的财务报表编制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均无异议,并同意对外公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
发展目标和经营计划情况编制的,该报告客观、公允地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进行预算。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对外公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对外公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对外公告《2024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对外公告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5 年度的审计费用。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对外公告《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旨在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融资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加强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前述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对外公告《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对外公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通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