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8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1)修订董事会授予董事长就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享有的决策权限。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下文“《<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
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 行;
(三)对外代表公司处理有关事 (三)对外代表公司处理有关事
务,签署合同; 务,签署合同;
(四)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 (四)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理、董事会秘书;
(五)董事会授予董事长就交易、 (五)董事会授予董事长就交易、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享有的决策权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享有的决策权
限为: 限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上、10%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上、1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数据; 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以上、1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 以上、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 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 以上、1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 上、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 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10%以下,且绝对金 资产的 5%以上、10%以下,或绝对金
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上、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上、
1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其绝对值计算。 其绝对值计算。
(六)审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 (六)审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
的人民币 30 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 的人民币 30 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
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以 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以下,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下,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联交易协议,以及公司与关联 0.5%的关联交易协议,以及公司与关联
方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 方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
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 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
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 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关联交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关联交易。应由董事长审批的关联交易事项, 易。应由董事长审批的关联交易事项,如董事长为相关交易的关联方,则该项 如董事长为相关交易的关联方,则该项
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七)公司对外捐赠金额超过 100 (七)公司对外捐赠金额超过 100
万元但在 500 万元以内的,由董事长决 万元但在 500 万元以内的,由董事长决
定。 定。
除修订以上条款外,其余条款不变。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合规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修订公司部分制度,情况如下所示:
下列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制度相应废止:
序号 文件名称 类型
1 对外投资与资产管理制度 修订
上 述 修 订 的 相 关 制 度 全 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