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根祥先生及副总经理程胜祥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持有公司股份 127,84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0.10%)的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根祥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31,96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0.02%);持有公司股份 189,392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比例 0.15%)的副总经理程胜祥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2026 年 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47,348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0.04%)。
近日,公司收到刘根祥先生、程胜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
成的告知函》,刘根祥先生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期间,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31,960股,占公司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0.0249%,
程胜祥先生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7,348 股,占公司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 0.0368%。截至目前, 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剔除公司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回购专用账 本次减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户中的股份 份的来源
(元/股) (股) 数量后总股
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6 年 2 月 12 日 24.50 21,960 0.0171% 公司首次公
刘根祥 开发行前取
交易 2026 年 2 月 24 日 24.34 10,000 0.0078% 得 的 股 份
小计 - - - 31,960 0.0249% (包括因权
益分派实施
集中竞价 2026 年 2 月 12 日 24.39 20,000 0.0156% 资本公积转
程胜祥 增 股 本 部
交易 2026 年 2 月 24 日 24.21 27,348 0.0213% 分)
小计 - - - 47,348 0.0368%
注:主要数值保留四位小数,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剔除公司回购 占剔除公司回购
股数(股) 专用账户中的股 股数(股) 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后总股本 份数量后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持有股份 127,840 0.0994% 95,880 0.0746%
刘根祥 其中:无限售条 31,960 0.0249%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880 0.0746% 95,880 0.0746%
持有股份 189,392 0.1473% 142,044 0.1105%
程胜祥 其中:无限售条 47,348 0.0368%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2,044 0.1105% 142,044 0.1105%
注:主要数值保留四位小数,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刘根祥先生、程胜祥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刘根祥先生、程胜祥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刘根祥先生、程胜祥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总数,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
4、刘根祥先生、程胜祥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刘根祥先生、程胜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