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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

公告日期:2021-04-19

盛航股份: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 PDF查看PDF原文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在南京市栖霞区广月路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 S11 号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向全体股东发出了通知。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桃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有 2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9,50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8.1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表决结果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79,50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        37,500          37,500


  2    危化品绿色安全智能船舶大数据平台项目      1,500            1,5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          11,000

                    合计                          50,000          5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需要,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少于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9,50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拟定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为: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施,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实现的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股东及原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79,50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原《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 79,50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9,50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9,50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9,50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9,50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9,50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制定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9,50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50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 79,50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7、2018 及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因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董事会对公司 2017、2018 及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 29,22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李桃元、丁宏宝及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出具了其他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9,50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9,50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董事签字页)

    与会董事签署:

        李桃元                刁建明                  尹军平

        厉永兴                丁宏宝                  刘 蓉

        王学锋                  周友梅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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